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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大力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6-06-12 15:06 来源:市委党史室(市志办)字体:【

  

——王伟光在2016年度全国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5年12月30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就2015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圆满完成《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报批工作,全面谋划《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引领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情况,理思路,做决策,破难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实施中国志书精品工程、民族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志书出版资助工程,开展全国第二轮省级志书编纂研讨,确保第二轮修志顺利推进;开展中华一统志编修可行性论证、方志学学科建设工程等重大研讨活动,发挥中国地方志学会、新方志论坛和《中国地方志》期刊等平台、阵地作用,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方志学学科建设;积极推进年鉴工作试点,逐步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全力提升年鉴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地方志”战略,启动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成功开通中国地情网、中国方志网,引领地方志信息化大发展;稳步推进国家方志馆建设工程,积极筹备“方志中国”展览和国情展览,传播方志文化,扩大地方志影响;扎实推进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华家训文化工程、中国官箴文化工程,编纂出版《中华家训精编100则》《中国古代为官箴言》等,进一步拓宽修志用志工作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开展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活动,举办地方志机构新任负责人培训、援藏培训、年鉴高级研修班等系列培训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员素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成指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调整并增设内设处室,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着力抓好办公室内部建设。总体来看,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始终围绕地方志事业发展实际和需要,依法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有序、高效,成绩显著。但是,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任务依然艰巨、责任依旧重大,还需继续努力拼搏,奋力攻坚克难。

  一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以下方面成绩突出:

  (一)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规划纲要》成效显著。全国各地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福建、山东等省将修志编鉴工作列入省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广东、四川等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安徽、山东、河南、广西、新疆等省(区)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察。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年内就地方志工作作出8次批示。

  《规划纲要》出台后,全国各地上下齐动,多措并举抓学习、抓宣传、抓落实,把贯彻落实工作引向深入。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市)政府领导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大力推动《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山东省率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内蒙古、江苏、湖北三省(区)由省(区)政府办公厅出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广东省举办全省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市、县长培训班。北京市对照《规划纲要》抓紧修订原有的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制定本地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规划,北京、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湖北、西藏、陕西等省(区、市)即将由省(区、市)政府出台贯彻《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江苏等省还把加强地方史志研究列入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

  (二)第二轮修志工作稳步推进。各地紧抓二轮修志进度,取得可喜成绩。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二轮志书年内共出版240部,累计出版2200多部。除广东省全面完成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外,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湖北、四川、宁夏等省(区)二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修任务完成过半,个别省份的市、县级志书已完成90%以上。内蒙古自治区启动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和《内蒙古志》(简编)编纂工作。江苏省成立省志总编室,加快推进省志各专业分志编纂工作。重庆市对工作滞后区县开展帮扶,促进区县修志工作平稳协调发展。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编修成果丰硕,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年内出版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300多部,累计出版23000多部。乡镇志、村志编修大规模铺开,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年内出版乡镇志、村志197部,累计出版4500多部。

  各地还狠抓志书质量建设,通过加大跟踪指导力度、规范编纂流程、完善评审验收办法,严格志书质量管控和质量评价制度等,强化制度约束,强化流程管理,确保第二轮志书质量。

  (三)年鉴编纂工作扩面提质。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地方综合年鉴年内新创刊39种,共编纂出版2300多种。北京、上海、安徽、福建、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实现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地方综合年鉴覆盖率达80%以上。黑龙江、福建、西藏三省(区)理顺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体制。天津市已明确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划归天津市志办,正在推进后续工作。专业年鉴编修方兴未艾。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年内新创刊专业年鉴3种,编纂出版1100多种。广东省还大力推动乡镇年鉴编纂工作。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各地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江苏省开展综合年鉴框架设计和条目质量评比,山东省举办学习优秀年鉴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年鉴精品工程。《上海年鉴》《江苏年鉴》英文版影响力持续扩大,《广东年鉴》英文版、《海南年鉴》英文版简本创刊。

  (四)旧志整理工作成果显著。在广东省整体完成全省旧志整理工作基础上,2015年,北京、上海、江苏、河南、四川、陕西等省(市)继续推进《北京旧志汇刊》《上海府县旧志丛书》《江苏历代方志全书》《河南历代方志集成》《四川历代方志集成》《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编辑、出版工作,福建、山东、宁夏等省(区)分别启动《闽台历代方志集成》《山东省历代方志集成》《宁夏旧方志丛书》工程。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出版了部分旧志点校本、影印本。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地方志系统整理出版旧志累计达2500多部。

  (五)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突飞猛进。各地积极推进“互联网+地方志”工程,网、库建设迈上新台阶。山东、广东、广西等省(区)实现地情网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陕西等省(区)实现地情网省、市两级全覆盖。上海、山东、海南等省(市)完成地情网改版升级,河北省地情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陕西省与百度公司合作建成百度百科·陕西数字方志馆,福建省启动“数字方志”项目,湖南省启动“湖南数字方志馆”项目。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川、甘肃等省(区、市)不断完善地情资源数据库建设,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等省(区)开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受到广泛关注。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地方志系统年内新建网站、网页52个,累计建设网站、网页1073个。

  方志馆建设加速推进。运行中的北京、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广西等省级方(通)志馆不断丰富馆藏,举办各种专题展,提升服务力,增强影响力。广东省方志馆于12月中旬正式开馆。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河南、海南、重庆、四川、青海等地省级方志馆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年内新建市、县两级方志馆23个,累计建成方志馆390多个。

  (六)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各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积极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7月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山东省出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丛书并筹拍专题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海南、四川、陕西等省(市)也深挖方志资源,编写抗战题材丛书,深化抗战研究,弘扬抗战精神。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入开展地情研究,通过编辑资政刊物,编写志书干部读本或地情书籍,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北京市启动“北京城市居住建设开发”口述史项目。上海市接收管理上海地方文史刊物《上海滩》。福建省编纂的《福建家训》,出版后多次印刷,入选福建省第八届、第九届“书香八闽”全民读书月活动百种优秀读本,被评为“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作为第九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代表读物。广东省启动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深度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服务文化建设。北京、上海、山东、广东、青海、新疆等省(区、市)积极扩大地方志宣传工作,开展志鉴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活动,服务相关文化建设。

  (七)地方志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果。各地举办学术年会、理论研讨会、方志论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地方志课题研究,组织优秀论文评选、编辑出版论文集,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志学会、地方志期刊等平台、阵地作用,努力推动地方志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管理理论研究。其中,河北、安徽两省联合举办“2015年冀皖方志理论研讨会”,吉林省推进“方志理论研究三百工程”,较有特色。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地方志系统年内共发表志鉴论文100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论文集40多部。

  (八)依法治志格局逐步形成。2015年,各地地方志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山东省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方志法规规章全覆盖。青海省政府出台《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使得出台省级地方志法规规章的省份达到27个。北京市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加强执法检查调研工作;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等省(区)政府正式公布本省(区)地方志工作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四川省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加强地方志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天津市地方志立法工作已列入2016年天津市立法计划,吉林省开展修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调研和文本起草工作。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海南、四川、贵州等省依法对第二轮市县志编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其中山东省由副省长带队开展督察工作。上海、福建、宁夏等省(区、市)开展地方志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治志的社会氛围。

  (九)地方志机构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江苏省19个尚无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市辖区近期将全部挂牌并配给编制,实现省、市、县三级修志机构全覆盖;江西省志办由原来的“小厅小处”升格为“小厅大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广东省按照《规划纲要》要求迅速调整省志办内设机构,增设地方史处;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理顺依法治志体制;厦门市等一批市、县志办改名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各地还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进取意识;不断完善学习制度、交流制度,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地方志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评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组织和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

  2015年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离不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强力推动,离不开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同配合和积极参与,更离不开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同心同德的不懈奋斗努力。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各有关方面、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所取得的成绩,我们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们自豪而不自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地方志工作在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面临一系列矛盾和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要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定力,戮力同心、接力奋斗,一个难题一个难题加以解决,一个困难一个困难进行克服。

  二、面临的主要形势和任务

  两个月前胜利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发展所处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建议》),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道路、明确了航向。会议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强调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确保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今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规划纲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这是全国地方志系统千载难逢的重要战略机遇,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围绕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这个中心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有所作为、有所突破。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志,坚持全面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修志为用,努力至2020年基本形成“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部全国地方志事业规划性文件,其颁布施行,标志着地方志从“一本书主义”向一项事业的转型,标志着全国地方志事业从此走上规划先行、以科学规划引领发展的道路。这是地方志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载入地方志发展史册。全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规划纲要》颁行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其科学内涵,并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任务圆满完成、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全面落实《规划纲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

  第一,要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势在必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4年2月在北京首都博物馆考察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12月在澳门大学考察时赠送《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等书籍;2015年7月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整合协调党史、军史、地方志等机构力量对抗日战争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抗战研究上发挥应有作用。这些重要指示,为全国地方志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2014年4月就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召开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论断,11月就《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出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5年12月28日,又就此次表彰会议的召开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关心和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希望地方志工作者继续发扬方志人精神,志存高远,力学笃行,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刘延东副总理2014年4月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发表重要讲话,2014年11月、2015年1月又分别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上报的《当前全国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情况报告》和编制《规划纲要》作出重要批示,昨天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了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地方志事业迈上新台阶。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精神指引,是开展地方志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纲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以“一纳入、八到位”为突出主线,立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对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是今后几年我们推进工作的“总抓手”和行动指南。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就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实践中。“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要对照《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一项一项实施,一项一项完成。

  第二,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方志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有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一方面,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是最具有民族特色的标志性传统文化形式之一,有其独特的魅力,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地方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头活水之一,有着“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的生命价值,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在教化人心、巩固信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规划纲要》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将地方志工作置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国家战略实施在文化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不仅有助于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地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使地方志事业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融相通、互助共进,还有助于我们用正确的历史观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破除其危害,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新发展,在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作出新贡献。

  第三,要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时不我待。新编地方志事业经过30多年的蓬勃发展,已经取得巨大成就,形成了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协调开展的事业格局。但不能忽视的是,前进的道路上仍有不少困难、挑战,还存在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各地地方志法规规章落实不到位,机构不健全,编制、人员和经费不足,等等。妥善解决上述制约事业发展的难题,推动地方志事业顺利发展,还需要爬一道道的坡、过一道道的坎。而规划先行,谋定后动,无疑是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要解决发展难题,就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而要从国家层面理清发展思路,通过科学规划,加强统筹安排。《规划纲要》直面地方志事业发展形势和发展难题,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明晰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不断推进地方志由“一本书主义”向一项事业的转型升级,不断推进由“依法修志”向“依法治志”的转型升级,不断蓄积后劲,迸发活力,就必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我们的事业没有终点,只有一个接一个的新起点。

  (二)理清思路,提升理念,增强全面落实《规划纲要》的科学性和能动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指南。要增强落实《规划纲要》的科学性和能动性,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难题,就必须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发展理念,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

  第一,树立创新驱动理念。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推动地方志事业长远发展的强大驱动力。《规划纲要》顺应时势要求,将创新放在地方志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明确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丰富地方志成果表现形式。同时,《规划纲要》在编制过程中,也始终坚持创新,明确了地方志事业走“体系化”建设的思路;在《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基础上,适当拓展了地方志工作的范围;创造性地提出了“为国存史”“修志问道、直笔著史”方志人精神等概念;首次提出硬性指标,限定完成任务的时间,明确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以下简称“两全”目标)。为此,我们要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敢于担当、勇于超越,不断推动地方志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做到思想上不断有新突破,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工作上不断有新举措,确保地方志事业永葆发展活力。

  第二,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协调发展,才能行稳致远。协调也是有序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建设的关键。《规划纲要》强调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建设“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我们要胸怀全局、把握大势、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一方面,要从全局的高度、长远的角度思考和研究工作,把握工作主动权,观大势、重运筹;另一方面,要用联系、整体的观点思考和研究工作,加强开展工作的针对性,打基础、谋长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大局,既大处着眼、登高望远,又小处着手、积微成著,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提高发展协调性,重点促进各地区地方志事业协调发展、促进修志编鉴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独木不成林,“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如果只有一个或几个地区的工作做好了,如果只有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做好了,这不是真的好,只有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大家好、各方面都好才是真的好!

  第三,树立开放治志理念。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开放也是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开放才能“致广大而尽精微”,才能兼容并蓄、海纳百川。《规划纲要》强调要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地方志工作不能单打独斗,要避免“闭门造车”;要坚持合作共赢原则,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档案与图书馆等机构、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广泛地参与地方志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升事业发展水平。文化因交流而多彩,文化因互鉴而丰富,只有交流互鉴,一种文化才能充满生命力。因此,我们还要充分挖掘、阐发、展示方志文化的当代价值和永恒魅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配合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推介一批高质量地方志成果。通过“走出去”,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塑造好中国形象,推动方志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四,树立共享方志理念。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需要,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有着多方面的重大意义。共享也是地方志事业平稳发展的基本要求。只有全体人民共享地方志成果,地方志工作的价值才能得以充分体现,地方志事业发展才有源源不竭的动力。《规划纲要》强调修志为用,呼应时代要求,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要求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全国地方志工作者要树立“共享方志”理念,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积极主动地将地方志工作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经世致用;二是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互联网+”,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传统手段与互联网新媒体结合,承载乡愁,延续文脉,做到与时俱进。

  (三)明确要求,从严从实,切实抓好《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发展蓝图有了,现在的关键是把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今后五年,我们的中心任务就是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要求,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驰而不息抓落实,久久为功促发展。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地方志事业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为国存史、为党立言、为民修志的使命意识。地方志工作者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这是对地方志工作最大的政治要求。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修志立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历史观,始终围绕“为谁修志、修什么志、怎样修志”这一根本问题来开展工作。“为谁修志”,是个方向问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了这样的修志立场,才能够坐住、坐稳、坐热“冷板凳”,把工作做好。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于地方志工作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思想根基,站稳政治立场,传导正能量。

  第二,要坚持落实“一纳入、八到位”。“一纳入、八到位”是刘延东副总理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提出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作为重要经验加以强调的,是新时期做好地方志工作的根本原则。这一原则的提出,是对30多年来地方志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凝炼,是对修志历史智慧的精确归纳,是为推动解决地方志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而提出的。“一纳入”,就是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八到位”,就是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规划纲要》以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为突出主线,对2015一2020年间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志工作推进做出了顶层设计。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必须按照“一纳入、八到位”要求,逐条逐项找差距,扎扎实实抓落实。各地要依法开展行政督察,逐级检查“一纳入、八到位”的落实情况,为地方志事业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志。依法治志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地方志事业上的重要实践。我们要以“一纳入、八到位”为总要求,推动地方志从依法修志到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和依法传志等的转型发展。一方面,要强化依法治志思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规划纲要》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在地方志工作中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地方志工作不是想不想干、要不要做的事,而是必须完成的一项法定职责。各级政府依法对地方志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就有责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为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明确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承担开展工作的具体责任,就要切实承担主导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转变工作模式。要将地方志工作放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规划纲要》规定的轨道上、框架下运行,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手段保障《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第四,要坚持全面统筹。“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随着地方志事业的升级发展,地方志工作格局实现由“一本书主义”向“兴一方事业”转变,地方志成果实现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工作职能实现由志鉴编纂向全面治志的转变。面对新形势,我们要准确把握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既登高望远,又脚踏实地,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力把既定的科学目标、好的工作蓝图变为现实。一方面,要全面统筹《规划纲要》规定任务。“两全”目标是具有约束性的硬任务,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等也是必须做好的工作。我们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指标导向作用,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远近兼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另一方面,要全面统筹地方志编纂力量。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地方志工作形成的基本工作体制,也是一条重要经验。我们要运用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创建新机制,统筹地方志系统内与系统外两种力量,既不断增加内生动力,又不断强化协作力度,推动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地方志事业的大好局面。

  第五,要坚持弘扬方志人精神。人无精神不立,一个人要有点精神,一个群体也要有点精神,否则就容易迷失方向。地方志工作不但辛辛苦苦、默默无闻,而且清清贫贫,更是需要有点精神。《规划纲要》提出了“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蕴含着方志人“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价值追求,“经世致用、秉笔直书、锲而不舍”的史官风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职业操守,体现了方志人的精神追求。我们要进一步弘扬方志人精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冷”部门做出一番“热”事业,在“小”单位干出一番“大”成就。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明确地方志的功能定位,明确地方志事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牢记宗旨、提高本领、锤炼作风,讲奉献、敢担当、勇创新,把规划蓝图变为现实。二是要充满对地方志事业的激情。只有充满激情、淡泊明志、甘于奉献,才能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才能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三是要始终坚持存真求实。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承担着为民族写史、为时代立传的职责使命,必须秉持“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以“好是正直、善恶必书”的胆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不断编修出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浓郁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三、2016年主要工作部署

  下一步要着力完成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使《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地方志系统的首要任务仍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全面推动全国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以《规划纲要》为总抓手,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定期对《规划纲要》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还要与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联系,力争将《规划纲要》纳入其督察范围。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制定出台本地的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力争将地方志工作列入本地“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还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或方案,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全面推进修志工作,确保进度与质量,又好又快地推进二轮修志工作,是《规划纲要》提出的“两全”目标之一。规划任务已经完成的地区,要认真总结首轮、第二轮修志经验教训,做好第三轮修志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规划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应倒排工期,量化程序,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实施好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志书出版资助工程,支持民族地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召开业务研讨会,全面梳理把握第二轮修志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制定加强二轮修志工作的相关指导性文件,特别是提高志书质量的措施办法;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全国地方志系统二轮修志规划任务进展情况备案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指导小组办公室督察通报制度和年度工作督察制度,适时通报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第二轮志书编纂质量和编纂进度。继续深入推进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志书精品工程,启动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配合《中国名镇志丛书》项目,举办首批名镇志出版成果发布会及名镇论坛。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出版工作,开好座谈会、办好首发式,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要继续开展编修一统志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进一步推动《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等规定,严把质量关。加强与港澳台有关机构、学者的联系,互学互鉴,从业务上对香港、澳门修志工作予以支持。

  (三)继续加强年鉴工作,创造更多精品年鉴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起草《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规定》,规范年鉴工作管理;修订《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年鉴编纂评议机制;大力推进年鉴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从线到面,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组织开展全国年鉴质量评比活动。各地区要继续高度重视年鉴工作,尚未理顺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体制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坚持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积极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覆盖工作,争取尽早实现全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

  (四)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抢救保护优秀文化遗产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国旧志整理、保护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藏中国旧志的引进工作,继续做好与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善本中国地方志数字化项目后期加工工作,积极推动旧志数字化建设。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继续有计划、高质量地集中整理本地历代方志,让优秀遗产方便于用。要分类整理旧志资料,做到古为今用。要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的交流、合作,开展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

  (五)稳妥推进地方史研究、编写工作,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深入调研,组织开展地方史编写研讨活动。要开展地方史理论研究,在《中国地方志》期刊增设地方史研究栏目,深化对地方史编写的认识,指导地方史编写实践。要开展地方史编写试点工作,着手制定地方史编写规划与规范。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

  (六)扎实推进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夯实地方志理论研究基础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以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导向,抓紧制定全国地方志科研工作规划,编制课题研究指南,推进理论研究;要继续开展清代方志整理与研究,做好《方志理论学习通典》编辑出版工作,着手编写《方志学通论》《方志编纂学》《方志管理学》《中国历代方志导读》等通用教材,为方志学学科建设打牢基础。要发挥中国地方志学会的平台作用,办好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中国地方志学会城市区志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新方志论坛和地方志国际学术研讨会,做好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继续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办学,与暨南大学联合举办方志学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要加强方志期刊的理论引导作用,大力推进《中国地方志》名刊建设,筹备《史志集刊》创刊工作,筹办《国家方志馆馆刊》。

  (七)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事业发展源动力

  要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实施对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的专项培训,分类组织地方志信息化、方志馆建设等的业务培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努力培养一支素质更高、视野更广、技能更强的现代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国家级、省级地方志专家库,选拔一批方志和年鉴专业领军人才。

  (八)大力推行资料年报制度,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征集地方志资料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要创新方式,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九)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服务水平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意见)》《全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建设工程方案》,推动信息标准化建设;着手研究制定信息化制度规范,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搭建国家数字方志馆框架,并上线试运行;加强中国地情网、中国方志网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进一步扩大方志中国微信、手机报的影响力,创刊并办好《中国方志》报;召开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十二五”期间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工作,研究部署“十三五”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工作。加快各级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方志馆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强化国家方志馆馆藏资源建设,以志鉴收藏为中心,充实馆藏量,初步完成国家方志馆图书编目上架工作,着手编制《国家方志馆馆藏图书总目》,夯实方志馆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稳步推进“方志中国”展览、国家方志馆国情展览的设计和布展工作,加强方志馆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全国地方志系统方志馆建设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方志馆建设的规范化,并加强国家方志馆分馆建设和管理。

  (十一)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提高开发利用水平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7月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抓好《抗日战争研究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启动《中国地方志抗日战争资料汇编》《中国抗日战争人物志》编辑工作,配合做好抗战研究工作;适时启动以《中国地情报告》为主体、《中国方志发展报告》《中国年鉴发展报告》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程。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做好抗战研究相关工作。继续编辑信息简报、编写地方史和地情书籍、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要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

  (十二)实施依法治志,推进地方志事业法治化进程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推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修订完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法》立法可行性研究,提高地方志工作的法律地位。各地要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地方志法规规章的执行力度,推动执法监督检查常规化,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十周年主题纪念活动,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完善地方志法规规章体系,没有制定或正在制定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地方,要力争早日出台;已经出台的,要抓好贯彻落实。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团结带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深刻学习领会《规划纲要》,明确今后几年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国地方志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地方志工作中涉及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切实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法履职,尽责有为,抓好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

  (十四)加强指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指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不断加强办公室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办公室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机关党委为依托、以党支部为战斗堡垒的组织体系,培育“齐心聚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风气,提高驾驭全局、统筹谋划、指导督查能力。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建立科学完善的责任制度。要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列出制度清单,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责任,强化刚性执行。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地方志事业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也踏上了新的征程。2016年的中心工作,说到底,就是“落实”二字。让我们拿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的韧劲儿,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干到底,全力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还有一天就进入2016年了。新年新气象!在这里我提前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谢谢大家!

  (中国地情网)

  (注:王伟光: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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