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绍兴市地方志编纂室)事业单位章程已经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0〕26号)和《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绍市编办〔2021〕22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共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绍兴市地方志编纂室)章程》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9月5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公示期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联系电话:0575-85137672
中共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