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越城区党史研究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
会议认为,党中央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党史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落实落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党史部门职责,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持续推进党史编研、资政、宣教等各项工作,精心精力编写越城党史三卷,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本地教材;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梳理总书记越城足迹,结合相关党史开展资政研究,为谱写越城新时代“胆剑篇”争先示范;要充分发挥党史教育基地的宣教作用,挖掘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推动新时代越城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