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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之光:长征路上的“后勤部长”

信息来源:宣传教育处 发布日期:2026-10-16 09:18 浏览次数:

钱之光(1900—1994),诸暨人。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任杭州两浙盐运使署党支部书记。1929年后到上海,根据组织安排筹建绸厂,并协助毛泽民筹建党中央秘密印刷厂,印刷《红旗周报》《党的建设》等刊物。1933年夏,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委员会委员兼对外贸易总局局长,负责保障苏区党政机关和军队供给。

▲钱之光

1934年10月10日,中央红军从瑞金出发,开始长征。钱之光在林伯渠领导的没收征发委员会(简称没委会)任组长。红军总政治部规定“从步兵团起至师、军团、总政部,均设立没收征发委员会,各级没委会在同级政治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保证各项供给有序开展,维护良好的军民关系。

▲红军没收征发委员会通行证(遵义会议纪念馆收藏)

没委会虽然没有作战任务,但在长征途中要负责解决红军给养问题,工作十分繁忙。每到一处,就组织发动群众,配合打土豪劣绅,没收物资,筹借粮食,还开仓济贫。钱之光经常带着工作组,通过群众检举和摸排调查,了解当地军阀、官僚、劣绅财产状况,确定没收对象与数额。他向红军战士讲解政策,明确区分全部没收、部分没收与平价征集的标准。对没收对象,张榜公布其罪状。对征集物资按市价付款,主人不在则留下钱款和字据,并附致歉文字。

▲1934年冬,红三军团写给胡四德借据(湖南省汝城县档案馆收藏)

1935年1月,红军占领贵州遵义。因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和长期战乱,部分商户对红军政策不了解而闭店躲避。钱之光带队迅速张贴《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布告》等安民告示,对安分守己的商人,准予自由营业。总政治部还规定在城内驻宿的部队一律不许住商店,要求连以上单位都要建立纪律检查组,检查部队有无违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情况。当地群众见红军纪律严明,第三天市场秩序就恢复正常。没委会在这里筹集了不少粮食、布匹、食盐、药品及皮货,补充了部队所需给养。

中央红军原计划在黔北建立根据地,所以将一批苏区的货币投入了市场。遵义会议决定挥师北上,为减少遵义地区群众的损失,苏维埃国家银行设立多个兑换处,钱之光负责其中一处。除了用钱币直接兑换,他们还将没收军阀盐行的盐和一批没收的头等香烟,除发给贫民一部分食盐外,其余都按市价出售,及时换回苏区货币,得到群众的称赞。

▲1935年1月,中央红军进驻遵义期间发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币券(遵义会议纪念馆收藏)

1935年6月,翻越夹金山后,部队所带粮食几近耗尽。当地藏民因误信国民党宣传,藏粮赶畜,纷纷逃跑。为征集粮食,钱之光与战友只得去达维镇一个大喇嘛寺碰运气,通过反复做工作,才借得一些粮食,解了燃眉之急。7月,红军到达黑水芦花城后,没委会在芦花城设立筹粮委员会,在几个产粮地区分头收购粮食。钱之光率领工作组,在瓦布梁子山下设立筹粮接运站,半个月就提前完成了粮食接运和分发任务。

1935年7月,没收征发委员会撤销,林伯渠任总供给部部长,钱之光继续负责后勤工作。到达毛儿盖后,他动员当地百姓割麦,组织制作草鞋,准备羊毛、皮子做衣物,千方百计解决部队给养问题,为过草地筹备给养。草地行军中,他随军委纵队风餐露宿、涉险过河,最终走出草地,到达班佑。

1935年10月19日,中央红军在历经千山万水,遭受无数艰难险阻,行程二万五千里,终于胜利到达陕北吴起镇。

到达陕北后,钱之光担任对外贸易总局局长。新中国成立后,钱之光先后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国家轻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纺织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是我国现代纺织工业奠基人。历任中共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和十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20世纪50年代,钱之光陪同毛泽东、周恩来接见全国纺织工作先进代表

1994年2月5日,钱之光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